合肥市民谢女士委托一家洗衣店干洗外套,而洗衣店实际上却进行了水洗,使衣服受到损害。双方因此发生争执,在多次协商未果下,谢女士将干洗店告上法庭索赔。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了解到,法院日前判决洗衣店赔偿谢女士300元,并退还洗衣费用40元。
谢女士诉称,2009年12月28日,她在市内一家洗衣店清洗一件价值为1680元的外套,双方约定的清洁方式为干洗,但该洗衣店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,对外套进行了水洗,造成衣服受到损坏。为此,谢女士要求洗衣店赔偿衣服损失1680元,并退还洗衣费40元。
庭审中,谢女士提供了消费小票和洗衣前后的照片。而洗衣店却辩称,尽管店员未按约定方式清洗衣服,但外套并未损坏,不同意赔偿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洗衣店未按照约定方式干洗衣服,使衣服不如以前蓬松,存在过错,应给予相应的赔偿。
承办法官也提醒消费者,在干洗衣物过程中,要选择信誉佳、服务质量好、资证齐全的洗衣店,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购买衣服的相关票据,一旦发生纠纷,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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